根据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,市区城西十条道路照明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,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。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:
1、中标候选人情况
第一名 | 第二名 | 第三名 | |
中标候选人名称 | 江苏宇和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| 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| 张家港市港城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|
投标报价(万元) | 328.8177 | 331.8490 | 332.1573 |
项目负责人 | 仇丽秋 | 肖益兵 | 林海洋 |
1.1、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
单位名称 | 人员类别 | 姓名 | 职务 | |||
江苏宇和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| 项目负责人 | 仇丽秋 | 项目经理 | |||
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| 项目负责人 | 肖益兵 | 项目经理 | |||
张家港市港城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| 项目负责人 | 林海洋 | 项目经理 |
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0年3月31日起,至 2020年4月2日止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书面提交(或传真),提交地点: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东路555号1007办公室(或者传真051256991655)。
公示期满没有收到异议的,本次公示的拟确定中标候选人直接转为中标人且不再另行公告,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。
招标人: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
日期:2020年3月31日